昨日有微友曝料:通过检索,有市民已经就“医院”医院使用“医院”的误导性抬头字样发起投诉,并且巴中市民*局、卫健委已经回复称:立即发出了更名整改通知书,医院已启动了名称更正工作。
“医院”二字,广大人民群众一看就不由自主的联想到公立、国家等字眼,如果有人告诉你,某家“医院”是民办的,估计你一定会瞠目结舌,下意识想到这胆子也太大了吧?下面看一下“医院”的有关真实情况:年5月8日,巴中市民*局、巴中市卫健委联合回复网友投诉:
网友你好,你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巴中市市长留言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后……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民*部办公厅关于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中加强名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法规),巴中市民*局、市卫健委及时向“巴中市恩阳区第一医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目前,该医院已启动名称更正工作。
下一步,市民*局、卫健委将继续跟踪督促“巴中市恩阳区第一医院”依法办理名称变更登记。回复中最后说到。对医院,取名“巴中市恩阳区第一医院”,恩阳的老乡们有何看法?在留言区里说一说。(下医院的性质截图)。
来源
巴中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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