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孟州法院妥善调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系列案件,确保14名农民工在年前拿到“血汗钱”。
案情回顾年8月至12月,刘某等十四名原告受到被告行某雇请,为其承包的工程做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被告应支付给十四名原告工资共计12余万元,但被告一直以无钱支付为由未予结清,十四名原告多次找被告行某催收无果后,无奈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案件受理后,为了更好地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快速解决问题,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同他们积极沟通,从情理和法律角度分析该案,告知被告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行某当庭认可拖欠十四名原告工资的事实,但因所欠数额较大,需要时间筹集资金,希望原告能宽限给付时间。通过法官入情入理的劝说,对于十四名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小的被告当庭一次性付清,数额较大的被告先行支付了部分款项,余下欠款按月支付。历时三小时,双方握手言和,拿到工资款的农民工们脸上露出了喜悦的笑脸。
法官说法该案的成功调解,及时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效化解了矛盾,消除了不良隐患,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真正实现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
来源: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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