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1月15日6时21分许,乔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沿省道(孟州段)由南向北行驶至孟州市某村口时,与驾驶自行车的李某相撞,造成李某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乔某驾驶机动车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减速慢行,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李某驾驶非机动车,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承担该事故的同等责任。
交警提醒:通过路口时,请一定要减速慢行,并按规定让行,确认安全后再通过,切不可麻痹大意。
来源:焦作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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