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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2/8 8:56:00

申请执行人:孟州市倍洁卫生用品厂,法定代表人贾院生。

被执行人行有超,男,汉族,年7月10日出生,住孟州市会昌办西关*校后农机局家属院21号。

被执行人行有超经我院()孟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判决行有超依法履行债务纠纷元及利息。申请执行人于年12月24日申请立案,执行案号为()孟执字第号。

经查实,被执行人行有超具备有履行判决内容能力,经本院执行局多次执行,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仍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内容。后经合议庭研究决定,认为被执行人行有超作为执行义务人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依法于年3月13日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十五日。

孟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三月十九日

来源:孟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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