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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6 17: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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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属性

二、事件基本情况

20年2月9日8时54分,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李九路口一在建轻轨站脚手架及正在现浇的横梁发生垮塌,将一辆水泥罐车车头和一辆大客车及正在脚手架上作业的工人埋压,共造成9人死亡,6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全力救治伤员,尽最大限度减轻了事故影响。此次事故呈现出三个特点:一是发生规模较大。垮塌横梁跨渝南大道单边三个车道,总长度约为25.8米,梁高2.3米,梁宽2.4米。发生垮塌时,该梁已完成浇筑三分之二,垮塌物体总质量约为吨。二是救援难度较大。发生垮塌后,自大梁上倾泻下来的钢筋混凝土与脚手架钢管混在一起,且迅速凝固,难以进行挖掘、破拆。三是处置较为敏感。近段时间以来,国内外轨道事故频频发生,社会公众对轨道安全十分
  事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迅速行动,抢险、施救、善后、稳定等各项工作迅速展开,有力推进,取得扎实成效。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事故发生后,重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全力搜救失踪人员,全力抢救伤员。分管副市长庚即率市政府应急办、市公安局、市交委、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城乡建委、市国资委、市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市、区参与抢险处置的人员达余人,整个施救与善后等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二)现场施救及时有力。整个救援行动历时36个小时,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有效实施先期处置。事故发生后,巴南区立即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市级各部门及专业救援队伍随即到赶赴现场增援。第二阶段,着力开展搜救。由于大梁的混凝土标号高、凝固快、钢筋多,给救援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在指挥部的统一调度下,紧急调动了5台大功率吊车、4台凿岩机、6台挖掘机、2台除渣车、23辆消防车、8辆战勤保障车等救援所需装备赶赴现场,优先开展有生命迹象的区域性救援行动,同步开展地毯式搜索。20日8时,指挥部调整方案,采取人工施救和机械作业相结合的方式,组织6个攻坚组轮番开展救援行动。2日凌晨时55分,所有失踪人员全部找到,救援行动结束。第三阶段,全力恢复通车。搜救结束后,指挥部迅速开展事故现场的清理工作,并对垮塌立柱进行加固处理,对外围护板加装明显的警示标志、警示灯。2日7时,事故现场恢复通车。

(三)善后处理妥善有序。巴南区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全力救治伤员,深入细致做好遇难者亲属的思想疏导工作。由区领导牵头成立了9个“一对一”的善后工作组,对口入户展开死者亲属安抚工作。现场救出的8人按照“一人一策”的方案,分别送往重庆市急救中心、医院医院进行救治。市卫生局派出市急救中心、重医大附一院创伤科、骨科、胸外科、神经外科等9名专家和3辆救护车前往支援。伤员得到精心救治,情况良好。伤亡人员家属情绪稳定。

(四)舆论引导及时到位。指挥部严格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把关,及时准确向国办、市委市政府报送信息,统一发布新闻,防止歪曲事实、舆论炒作,正确引导舆论。公安部门开展24小时不间断网上巡查,并及时向市委宣传部报告情况,积极协调公安部十一局、异地公安机关和天涯社区等网站删除了网民在微博和论坛中发布的相关信息0余条,对5名发布信息者予以落地查处,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负面影响。没有媒体介入炒作,网上舆情态势较为平稳。

(五)事故调查迅速开展。事故调查与救援同步开展。市安监局牵头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验和调查。市公安局对现场进行全面取证固证,并对涉及定性的关键证据进行了固定,对9具尸体进行了尸表检验并提取相关生物检材进行DNA、毒化检验,连夜完成尸表检验分析意见书初稿、尸体检验卷宗照片排版,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现勘笔录、现场图等工作,为事故原因的调查提供支撑。

四、存在问题


  总体来看,这次事故的处置工作行动迅速、施救有力,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亟需引起我们的重视,切实加以改进。

(一)应急资源统筹协调不够。一是应急力量较为分散。由于各部门及行业的应急力量都是立足本行业灾害事故处置的需要而成立,应急救援力量分布较为分散,致使此次事故大型设施调动速度较为缓慢,未能在事故发生后及时调动到现场进行处置。二是应急资源底数不清。部分单位对行业内应急救援所需的各类装备设施不清,对应急资源的分布及情况不了解。

(二)专业装备保障不足。一是特种、大型救援设备不足。此次救援行动,综合应急救援总队所配装备无法满足类似大面积建筑垮塌、大面积泥石流等大型救援现场的需要,大型及特种救援设备只能从全市各地临时调集。二是部分小型装备也存在保障不足的问题。如在此次搜救过程中,攻坚组在实施钢筋切割时,只能用无齿锯切割40mm钢筋,现有的小型切割设备无法满足救援现场需要。

(三)各方责任主体不明确。一是救援责任主体不明确。在救援过程中,属地政府和施工单位未能明确救援责任,参与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较多地依靠市级部门和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二是信息发布主体不明确。事故发生后,轻轨公司通过微博擅自发布了信息。死者家属、同事通过论坛、博客制造影响,给网上舆情引导带来较大压力。

(四)在建工程安全管理存在隐患。一是安全防范不到位。事故发生地属于交通要道地段,平时车流量较大,企业对此类突发情况未考虑到位,未做任何防范准备。二是隐患排查不到位。此次事故属于可预防事故,企业与行业主管部门没有对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进行认真的界定,导致一些重大隐患没有排查到位。如交通要道上交通标识及安全标示不完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三是施工安全操作措施不到位。此次事故发生在大梁浇注过程中,没有加强交通管制和车辆分流措施,造成尚未凝固的垮塌大梁掩埋通行车辆事件,影响较大。

五、处置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在建工程安全隐患排查管理。一是要明确主体责任。政府和企业要分清隐患排查治理的各自责任,明确政府是治理公共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企业是治理生产安全隐患的责任主体,严格区分公共安全隐患和生产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得到进一步的深化。二是开展彻底的隐患排查。组织力量对轨道交通、公租房、市级重大工程及易引发群死群伤的在建工程项目,以及支撑体系、高大模板、高空作业等在建工程进行彻底的排查。

(二)进一步强化快速有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健全统一指挥、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应急处理体制。一是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体系。加快推进市政府应急指挥中心平台建设,依托各级各有关部门、应急资源掌控单位及各类安全责任企业,进一步完善统筹协调机制,做到事故发生后,能第一时间收集、通报信息,并及时调集应急力量参与抢险救援。二是进一步明确应急救援分级响应机制。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要及时收集信息,迅速作出准确判断,并按照有关程序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重大、特别重大事故由市政府负责组织处置,当地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先期处置。较大事故有升级成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事故可能时,市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工作组赶赴事发地协助当地政府进行处置。

(三)进一步提升事故防范应对及救援能力。一是进一步充实应急管理人才储备。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及时组建高效有力的决策指挥中枢和现场指挥架构,快速集结应急指挥人力资源,从决策、指挥、执行、咨询、宣传、保障等各个环节快速进入有序运行状态。二是进一步加强专业应急救援力量的装备建设。针对重庆特殊地理环境和救援特点,加强人员搜救、强力破拆等方面高、精、尖装备建设水平,提高救援速度和处置能力。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面对公共事件处置跨行业、跨部门、跨区域的新特点,进一步强化以综合应急救援总队为龙头、各相关行业应急救援力量积极参与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组织开展多部门针对不同类别公共事件联合实战演练,并不定期组织突袭拉动演练。

(四)建立全市统一的应急资源调度机制。一是组织各行各业及区县(自治县)在行业或辖区内开展应急资源摸底调查,掌握各种应急资源的分布情况,建立相应数据库和紧急调运机制。二是在市级层面建立应急装备资源库,实行数字化管理,实现各部门应急资源共建共享,确保需要时能够快速调集到位。三是建立健全市级重要应急物资管理网络和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体系。加快推进万州、黔江、涪陵、永川4个区域应急中心建设,配齐配强专用设施、设备,平时实行统一管理,应急时统一调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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