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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5/4/6 17:38:00

事件回放:

重庆一猪肉摊摊主砍死隔壁摊主夫妇,去年7月14日中午,苏某某先与摊位上卖肉的邓某妻子发生了争吵,随后邓某赶来加入了争吵,邓某曾试图在摊位上拿刀,但是被他妻子拦住了。但随后双方的争吵升级成了扭打,邓某路过一个摊位时,从上面摸了一把刀对着苏某某连刺数下,邓某妻子赶来中止了一次后,邓某再次持刀上前捅刺苏某某,并更换了一把自己家的刀持续猛砍,致苏某某当场死亡。6月15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杀人者邓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

(新闻来自腾讯网)

事件分析:

本案发生时双方因为都是相邻猪肉摊,争议由来已久。但是再怎么有矛盾,也不能使用暴力解决问题。本案审议中存在一个争议问题,就是犯人邓某是否构成自首,但是邓某在现场被制服之后,一直处于被控制状态,不属于投案自首的范畴,那么后续如果没有供述自己的罪行,也不构成自首。不构成自首,犯人就不能从轻或者减轻刑法。《刑法》中对于自首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结语:

无论发生了什么,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权。生活中肯定也有发生争吵,矛盾的时候,但是杀人或者使用暴力,是犯法的。刑法的功能之一是正义,杀人后,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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