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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孟州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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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

要求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暂停一切教学活动

关于暂停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的

通知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当前,全国本土聚集性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的特点,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避免潜在传播风险,保障全市中小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暂停校外培训机构教学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暂停一切教育教学活动

即日起,全市所有校外培训机构一律暂停教学培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另行通知。行业主管部门、培训机构要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各中小学校要提醒学生及家长疫情期间不参加任何校外培训活动。

二、强化教职工疫情防控

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原则上不得离焦,凡请假离焦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和报备程序。从外地返焦教职工要按规定向社区报备,并在三天内做两次核酸检测。同时,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工每周做一次核酸检测。

三、培训机构实行封闭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行业规范发展,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员工行程轨迹管理,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卫生防疫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防疫措施。教学停课期间,要加强教学场所的封闭管理,做好全方位消杀清洁工作,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四、加强督导严查违规行为

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压实压紧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和个人“四方责任”。各县(市、区)教育行*部门要迅速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各类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明察暗访,进一步畅通监督举报渠道,依法依规严厉查处违规开展校外培训行为,对拒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取消办学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和追责问责。

附件:

焦作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培训

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

来源:焦作日报

监制:蔺鸿波总编:赵梦梦

统筹:杨焱辉主编:汤晓冬

责编:李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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