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太康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项目,经对太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太发改字()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太康县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建设地点:未医院新址西侧2.2项目总投资:约万元2.3计划工期:80日历天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括的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本项目施工二标段:本项目监理2.6质量:合格2.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2.8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本次招标要求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4.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康县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