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著名酒渣鼻医院 https://m-mip.39.net/baidianfeng/mipso_8598818.html“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了我们的大忙,替我们讨回了辛苦挣来的血汗钱,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拿到被拖欠长达两年之久的工资后,吕某等15名工人激动地说。
原来,申请人吕某等15名工人自年起一直在孟州市某饮用水有限公司上班,被执行人孟州市某饮用水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是该厂的实际经营者。年,原被告签订承包协议约定:原告经营两年,自年11月24日起至年11月23日止,原告经营期间利润五五分成,半年结算。因双方合作结束后,孟州市某饮用水有限公司尚欠应付款和工人工资元未付,吕某等15名工人找到被执行人,双方经结算,被执行人出具借条一份,承认欠付工资的事实。后吕某等人在多次催要无果后,向孟州市法院提起诉讼。在审理阶段,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了支付日期,但被执行人仍然没有履行法律义务。
根据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的原则,孟州市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开启“绿色通道”加快办理,立即向该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对其财产情况进行多方查询。经查询,并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
在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没有发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执行法官多次前往该企业,并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严重后果。
迫于执行压力,7月1日,被执行人联系到执行法官,主动履行了全部拖欠的工资款元。收到案款后,执行法官不敢怠慢,当即通知万某等15名工人前来领款。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今年以来,孟州市法院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执行行动,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充分保障了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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