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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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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少为挂号 http://pf.39.net/bdfyy/zqbdf/200921/8231855.html

年6月1日开始,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将部分病情较重、费用较高、具备随时申请认定条件的门诊重症慢性病下沉到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站式”受理,可以随时申请、随时认定享受待遇啦!!!

一、认定病种

恶性肿瘤(放疗、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支架术后、肺结核、丙型病*性肝炎。

二、认定程序

按照方便参保居民就近申请和按地域划分的原则,确定3家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参保居民申请下沉病种的受理认定工作,具体为:医院服务会昌办、河雍办、谷旦镇、赵和镇(含原东小仇)辖区的参保居民;医院服务大定办、河阳办、南庄镇、城伯镇辖区的参保居民;医院服务化工镇、西虢镇、槐树乡(含原石庄)辖区的参保居民。

三、提供资料

参保居民申请下沉病种认定可随时到各自所属辖区划分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需提供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一张、《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当年度相关疾病住院病历,经定点医疗机构指定的责任医师按照《焦作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标准》对照病历综合评估后,确定符合标准的由责任医师本人在申请表上签署姓名,医院医保办登记盖章后引导参保居民到孟州市医疗保障服务大厅办理制证手续,即时发证,即时享受待遇。

四、医院确定

对鉴定合格的人员,根据个人意愿可在孟州市域内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重症慢性病就诊的定点机构,负责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强行为参保居民确定定点医疗机构。所选定点医疗机构原则上在一个年度内不作变更。

五、待遇保障标准

重症慢性病人员在所选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其认定病种规定范围内的药品、诊疗项目报销不设起付线,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

附件:孟州市城乡居民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鉴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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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孟州日报;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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