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扎实落实“两个确保”,在疫情防控中充分发挥医保作用
一是按照国家医保局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两个确保”要求,在向救治新医院预拨医保基金万元(医院万元,中医院、医院各65万元),并将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涉及药品和诊疗项目增加到医保信息系统,医院即时结算的基础上,根据疫情情况继续做好后续资金拨付和结算服务工作,确保确诊和疑似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因医保总额预算管理规定影响救治。
二是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照市防疫指挥部要求,持续做好居民医保业务“电话办、网上办、预约办”相关服务工作,为参保群众减化办事程序,放宽和延长业务办理时限,实行医保业务“不跑腿、不见面”办理,减少因人员流动和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
三是按照河南省财*厅、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病*核酸检测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豫医保办[]36号)文件规定,制订了《孟州市重点人员新冠病*核酸检测费用医保结算支付流程》,9月份结合卫健部门共同对辖区医疗机构进行孟州市“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相关工作培训,并在孟州市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核酸检测和医保结算工作。截止12月份,孟州市二级医疗机构开展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人数为人,医保支付“应检尽检”人员核酸检测费用40万元。
二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
我市于10月23日召开孟州市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会议,安排启动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征缴工作,本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模式采用由委托代征模式向网络缴费模式转变,积极倡导合作银行、